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海州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902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K1249915874000109027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按告知承诺制要求当场办理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0K124991587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7号海州公安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一般为:7月中旬-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一)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二)有负责治安保卫的机构或者专职、兼职保卫人员;(三)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四)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五)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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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治安保卫人员信息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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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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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诺书(保证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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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申请 1工作日 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告知补充材料
3 审查 0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的,做出不予批准决定
4 制证发证 0工作日 申请人自取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特种行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决定

  • 增补依据
  • 【部门工作文件】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 (公治〔2017〕529号) 公章刻制业、旅游业、典当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已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 【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0号) 第十条 从事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行政法规】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公安部) 第四条第一款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江苏人大常委会第33号公告)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对《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旅馆业经营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行政法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36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常见问题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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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0518-8186514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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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8-8030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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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8-862930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网址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7号海州公安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咨询方式
  • 0518-8186514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