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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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编码 | 11320706014271805D400071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6014271805D4000711003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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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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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离婚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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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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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离婚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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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5 |
结婚证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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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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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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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 | 0工作日 | 暂无 |
2 | 受理 | 0工作日 |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 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 的全部内容。 |
3 | 审查 | 0.5工作日 | 根据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4 | 决定 | 0.5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五楼1号综窗(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大道1号)
咨询方式
- 0518-8548602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8-8548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