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5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0014271714Q4000115008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700014271714Q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一般为:7月中旬-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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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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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1工作日 |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1、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1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
2 | 审查 | 0.7工作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
3 | 办结 | 0.2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作出批准决定的,发放批文。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审批结果样本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22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第23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二条第九款: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自然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 增补依据
-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8-85217707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投诉:0518-80322000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暂无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 |
电话 | 0518-80307958 |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