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海州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50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0014271714Q400011500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0014271714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一般为:7月中旬-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1工作日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1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2 审查 0.7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3 办结 0.2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作出批准决定的,发放批文。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审批结果样本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22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第23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二条第九款: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自然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 增补依据
  •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521770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投诉:0518-8032200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暂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
电话0518-80307958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8-862930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网址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咨询方式
  • 0518-8521770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投诉:0518-803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