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11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6014271805D4000711001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连云港市海州区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706014271805D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五楼1号综窗(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大道1号)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一般为:7月中旬-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结婚受理条件:1、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在本辖区;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后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均无配偶; 6、双方完全自愿,共同到场登记。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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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申请 | 0工作日 | 暂无 |
2 | 受理 | 0工作日 |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 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 的全部内容。 |
3 | 审查 | 0.5工作日 | 根据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4 | 决定 | 0.5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二款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电话多少
答:
0518-85486026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8-85486026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5485746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 |
电话 | 0518-80307958 |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