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326006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706014267312C4322014326006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特别程序 | 无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深化个性需求 |
实施主体 | 海州区人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D9-D20号人社局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一般为:7月中旬-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①在市场监管部门合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②经营正常的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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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主席令70号(2007),第三十五条第六款;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00号(2018),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社部令23号(2014),第二十六条第六款;江苏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省人大第十次会议(1999),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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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部门规章】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 第二十六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一)招聘用人指导服务; (二)代理招聘服务; (三)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 (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性服务; (五)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六)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开发的其他就业服务项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部门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省人大第十次会议(1999)) 第二十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从事下列服务活动: (一)为求职者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进行登记; (二)为求职者提供用人信息、择业指导、求职咨询和介绍用人单位; (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招用方法、国家规定的招用标准等咨询服务和推荐求职者; (四)指导当事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洽谈场所和条件; (六)向社会提供劳动力的供需、报酬等信息; (七)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
咨询方式 | 0518-83089249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8-85605615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 |
电话 | 无 |
地址 | 无 |
网址 | http://sfj.lyg.gov.cn/lygssfxzw/xzfysqzn/content/2e3b175a-3691-496d-b649-07ca80d8f130.html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8-86293000 |
地址 | 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3号 |
网址 | http://ganyu.lygzy.gov.cn/index.shtml |